我公司于2001年在新乡市工商局注册,并在新乡市房产管理局备案,是从事房地产买卖、租赁、按揭贷款、房产抵押贷款及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亦是我市在中国北京——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学会注册备案的房地产经纪公司(查询:www.agents.org.cn)并成为其执业会员。
我公司是我市最早实施公司化经营的房屋中介机构之一,不断向着规范化、高端化、品牌化、现代化方向迈进,打造成了最全面的房地产经纪平台!
1、我市最早具有全套正规公司资质的中介机构之一;
2、最早开发了且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司官方网站www.xmj373.com;
3、最早实现了房源与客户计算机智能化管理;
4、我们是商标局实施商标注册的房屋中介机构;
5、我们取得了全国专业资格-全国房地产经纪人的中介机构;
6、塑造了一套完善的以社会责任感为核心、符合行业特点且具有自身独有的国内先进的现代化经营理念;
7、建立了以民主与科学为核心的人性化现代管理制度;
8、创造了最公平、个人收益*的市场化分配制度;
9、具有位置、形象俱佳的店面;
10、具有强大的品牌优势;
11、拥有丰富的房源与客户资源。
在新的时期,我们汲取世界发达地区先进的房地产经纪经验和自己多年实践基础上首创了世界上新型合伙房地产经纪人运营模式。经纪人个人身份成为新美家房产的加盟合作伙伴,拥有相对自由的空间和时间,利用新美家房产的办公设备、交易平台、房客源信息数据库、营销工具、品牌效应等各种资源开展业务。新美家的核心理念:帮助合伙经纪人成功,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一、新美家合伙经纪人与一般经纪人具有的比较优势:
新美家合伙经纪人不再象一般经纪人是一般业务员、打工仔,而是股东、老板,具有较高的地位。不但在零投资的前提下满足了个人创业的理想,同时具有更高的收入。
二、新美家合伙经纪人与个体信息部具有的比较优势:
新美家合伙经纪人比个体信息部具有更高更好的工作平台、丰富的房源和客源、广阔的业务资源和后方支援、而且没有任何成本支出压力和运营压力。
三、新美家合伙经纪人与独立经纪人具有的比较优势:
新美家合伙经纪人比独立经纪人具有更强的合作精神,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作在竞争力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权重。独立经纪人虽然表面上收益高,但是由于过于强调个人能力而合作不足,许多事不成且难度太大,实际收益却没有新美家合伙经纪人收益高。
欢迎有头脑、有理想、正派、有大局意识、有长远眼光、想成就一番事业、成就辉煌人生的志同道合的朋友,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发展!